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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22 15:28:00

国庆特防期间,我县有多人因违规野外用火被拘留。

犯罪嫌疑人肖某平

年9月30日9时许,杨梅山镇香花村四组村民肖某平在本村“牛角冲”山场内的一块自家菜地里,烧了一堆草木灰。10月2日9时许,肖某平再次到这块地里种菜时,发现前两天烧的那堆草木灰还有火苗冒出,就用水稍淋了一下,但没完全浇灭就回到家里。

失火现场

10月2日12时许,那堆未完全熄灭的草木灰又死灰复燃,引燃了旁边荒田里的茅草。随后,火势向周边的山林蔓延,引发森林火灾。据办案人员目测,该起森林火灾烧毁林地面积超过一百亩。

失火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平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森林公安已对犯罪嫌疑人肖某平予以刑事拘留。

失火现场

陈某石指认失火现场

9月28日下午4时许,栗源镇复源村10组村民陈某石,在“对子边”烧田埂,经护林员劝说无果后,又继续在另外一处焚烧杂草,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行*拘留十日。

失火现场

姚某发接受询问

10月3日16时许,岩泉镇东河村4组村民姚某发,在自家田土上,点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被行*拘留十日。

*某荣指认失火现场

10月4日16时,*沙镇*沙溪村3组村民*某荣,在*沙镇下章銮村的“发证岭”捡柴火时,用火点燃茅草堆引发山火,被行*拘留十日。

宜章县人民*府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以下命令:

我县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全县行*区域内林区、林地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如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则为森林高火险期;根据全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森林高火险期全县森林防火区及周边米范围内(城乡居民生活区除外)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全县森林高火险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烧田土埂、稻草、秸杆、草皮灰、树叶、干柴等可燃物;禁止燃放“孔明灯”;禁止吸烟、乱丢烟蒂火种、野炊、明火照明;禁止烧火取暖、烧火驱蜂驱兽、烧木炭;禁止点香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炼山等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凡违反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处理;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高火险区内违反本令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按拒不执行人民*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情形处理,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行*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章县森林火情举报、监督-、。

本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宜章县人民*府

爱护家园守护绿水青山

记者:李云图片来源于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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