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蜂喜欢土,把家安在泥土,整日经营,洞内巢穴繁杂胜迷宫,所以叫土蜂;土蜂遍体以黑为美,分作两截,细处如丝,果然蜂腰,故又名黑蜂。
土蜂是云南体型最大的独有胡蜂,身长约4-5cm,昆虫系膜翅目属胡蜂科。普洱山高林密,虫多草深,土蜂没理由不在此安营扎寨。每年春夏之交,单只蜂王寻寻觅觅,遇到鸟语花香的洞天福地,自然要择土而居。发展壮大后,工蜂专司挖洞筑巢,蜂王则禁足不出,一门心思生儿育女。如此按步就班把大家族小日子过到秋季,储足过冬大白菜,也就打算冬眠只到下一年。
意外总是不期而至。尽管土蜂一遭侵犯即倾巢出动,貌似乌合之众,却因蜇刺剧*,攻击凶猛,山林里的动物谁都不想惹这个刺头。因为大至猛兽,小至弱蜉,土蜂*刺里的*蛋白,都有可能致对手心脏或呼吸衰竭而一命呜呼。但,土蜂如此厉害是有原因的。首当其冲便是蜂蛹味美,煎炸炒煮,无食不用其所;其次泡酒可入药疗治风湿。有此功效,不被这个星球最能吃最敢吃的天朝人民盯上并物尽其用,其概率同中五百万彩票差不多。
更何况是以吃虫闻名的普洱!
所以,彼此之间就相互伤害吧。哪怕被蜇后蓝瘦到香菇,哪怕我不能如土蜂一样靠喝草露、吃虫子、啃泥巴就能坚强活下去,哪怕我不喜吃土蜂、不惧风湿,也不乏其它更美味的吃物,我仍然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掘地三尺,只捣*龙!
思前想后,我仍然无法像善良的晋惠帝那样为饥民排忧解难,脑洞大开:“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因为这辈子我大概只食人间烟火,无法如《唐风?采苓》“采苦采苦,首阳之下”,不嚼草根,更不吃观音土。就算虚伪地怜悯土蜂,只要有机会,我还是会洞察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不论在云南哪片山林,即便在思茅偏远的石膏箐村大勐帕,我仍然不是一个悲天悯虫的围观者。
土个好玩?有点。图个好吃,未必。
还是那句话,来吧土蜂,我们相互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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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一个叫春的人
原创图文、视频来源:春哥小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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