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随便捅马蜂窝
先看看如何赔偿案情简介
年10月5日下午5时许,*XB发现某杉木树的树梢上筑有一个马蜂巢。其分别打电话给同村村民即*XH、韩XX及朱XX,提议摘取上述蜂巢,取蜂巢里的马蜂蛹吃,*XH、韩XX、朱XX表示同意。
当天晚上8时许,*XB、*XH、韩XX、朱XX集合,*XB带上防蜂衣、灭蚊剂、口袋、锯子、绳子等工具,准备一起摘取蜂巢,在去取蜂巢途中,朱XX因不熟悉路,遂在途中等候,未与另外三人一起去摘蜂巢,*XB、*XH、韩XX于当晚9时许到,*XH、韩XX遂在距离上述蜂巢约三十米远的杨大权的房屋处等*XB去摘蜂巢,*XB摘蜂巢将蜂巢放进口袋中,随即*XB、*XH、韩XX三人提走装蜂巢的口袋离开该处与在途中等待该三人的朱XX一起到韩XX家中,四人将蜂巢里的蜂蛹取出后加工食用。
年10月6日下午4时许,王XX去砍柴的途中需经过*XB摘取蜂巢附近的道路,在王XX经过距离该蜂巢20米左右的上坡路段时,被马蜂群蜇伤后死亡。
死者王XX其父母已去世,无妻子及子女。王XX父母共生育三个子女即原告王X1、王X2和死者王XX,死者王XX系王X1之弟、王X2之兄
裁判结果
被告*XB赔偿原告王X1、王X2各项损失
被告*XH赔偿原告王X1、王X2各项损失
被告韩XX赔偿原告王X1、王X2各项损失
被告朱XX赔偿原告王X1、王X2各项损失
被告*XB、*XH、韩XX、朱XX对前述款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要旨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王XX因被马蜂蛰伤造成的损失其法定继承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野蜂回巢现象是其一般生活习性,马蜂在蜂巢被破坏后通常会在蜂巢附近发生攻击蜇人等情况。被告*XB、*XH、韩XX、朱XX在前往事发地摘取蜂巢时,采取了穿防蜂衣、携带了灭蚊剂等一定的防范措施,说明其已充分认识到摘取马蜂巢时的危险性及摘取马蜂巢后所可能产生的危害性,应当在处理蜂巢时做到干净彻底,防止剩余马蜂对人的攻击,但被告未将马蜂消灭干净,致使马蜂大量回巢,给事故的发生设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最终导致王XX被马蜂蛰伤,四被告对摘取蜂巢具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属共同侵权行为,四被告对造成王XX被马蜂蛰伤均应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死者王XX长期在该地生活,应当知道本地段生活有马蜂,且在事发当日早上有村民告知王XX附近树林中有成群野蜂攻击并蜇人的情况,王XX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被马蜂蛰伤的危险及蛰伤后对身体的危害性,应加强自我保护,尽量不到有马蜂的路段通行,避免遭受马蜂的攻击,但其对危险缺乏预判,仍然到有马蜂的路段通行,在通过事发路段时也未注意观察通行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致使其遭受马蜂攻击蛰伤后死亡,自身未尽充分的注意义务,应减轻四被告的赔偿责任,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综上,四被告摘取马蜂巢的行为与王XX被蜇伤存在因果关系,又因王XX系被马医院医治无效后死亡,应认定王XX系马蜂蛰伤致死,故四被告摘取蜂巢的行为与王XX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确定的责任比例为:王XX自行承担70%的责任;四被告中被告*XB在此次摘蜂巢过程中系提议摘蜂巢并负责实施摘取蜂巢行为的人,相对于其他三被告过错较大,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被告*XH、韩XX、朱XX各承担5%的赔偿责任,四被告对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素材
()川民初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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