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光南此前还表示, 如果不使用我国自主研发的操作系统,系统的后门钥匙始终掌握在别人手里,那么我国的信息安全就没有保障,客观上也为 棱镜门 之类的监控计划留下了机会。 从个人使用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后,一切都变得更具有意义。
通知同时强调,《条例》明确了县级文化行*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职权,根据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把监管的重心放在基层。省级文化行*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县文化行*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县级文化行*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审批与执法人员*策、业务水平和依法行*的能力,保证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加强和改进服务与监管,消除地方保护,建设严格、便捷、高效的监管体系,切实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最近,随着光明、雀巢、哈根达斯等事件一一曝光,“名牌造假”一时间层出不穷。离中秋还有半个月,月饼“早产”之“行规”,又被媒体惊爆。9月1日新华社报道,佳宁娜是海南知名的月饼品牌,该品牌日前被查出生产日期提前标注的“早产”月饼,数量达上万盒,“早产”时间最长的竟达20天。业内人士称,在提前制作的月饼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已经成为了一些月饼生产企业的“行规”。 月饼保质期才40天,一下子竟“早产”了20天,消费者买到手里的是“合格产品”,可是吃进肚子里的却大有可能是“变质食物”。食品卫生专家常常教育老百姓,买东西要看商标看日期,现在看来,商标是人贴的,日期是人打的,如果没有监管,不能保证其真实性,老百姓消费只能“撞大运”:看了也白看。 月饼因为其惊人利润,而成为许多商家必争之地。但由于月饼是季节性商品,如果月饼生产规模太大,过了生产旺季,设备闲置损失就很大;如果生产规模太小,旺季形成不了规模,等于放弃了高额利润,所以制作“早产”月饼就成了解困之道———商家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解困”模式,原因正在于他们从来就没有考虑过企业的“失信成本”。 在一个正常的竞争体制下,失信企业将会被消费者淘汰,甚至永远无法翻身;可是我们的市场体制却不一样,大家都失信,“早产”已经是“行规”,消费者无法行使淘汰权;而且因为失信者很少被查处,所以守信等于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或者说是跟银子过不去,必将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失去优势乃至生存的机会。 一般的失信企业,除非是偶尔倒霉被媒体曝了光,或者是和质检部门“关系不好”,否则消费者永远只能是不明就里;相反,就算你被质检部门查出来有问题,只要你的“危机公关”方法足够厉害,同样不会被消费者知道———这就是消费者所拥有的可怜的知情权。 资本天生具有逐利本性,随时准备通过隐蔽手段从消费者手里获取财富,消费者不可能把期待寄托在资本的“道德人转变”上,而只能要求自己的“公仆”严格尽到监管的职责。试想,如果失信者受到查处和惩罚的预期是一定的,具有必然性,那么失信成本必然高于守信成本,月饼“早产”又何以至于成“行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