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蛰伤论坛

首页 » 常识 » 灌水 » 石化行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点评
TUhjnbcbe - 2020/7/21 14:42:00
北京白癜风怎么治

石化行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点评


事件:


  2009年5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内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这是继去年12月5日公布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后针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又一重大举措,我们对这一管理办法的看法如下:


  我们的观点:


  关于价格制定主体:办法中明确,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府指导价或*府定价:其中,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府指导价;国家储备和*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府定价。因此,从价格制定的主体来看,新管理办法中国内成品油价格仍然以*府定价为主,这也是我们之前在一些文章中分析的,在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不充分、市场机制不完善情况下的必然结果


    关于调价时机:管理办法中提到,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了跟踪国际油价的变动时间区间以及变动幅度,但在调价措辞上使用了“可”这样的模糊字眼,而且并未明确参照的国际油价基准或基准构成,因此在调价的灵活性上*府仍然掌握一定的主动权,这样可以在大原则确定的基础上保持些许的随机性,避免囤油、惜售等过渡操纵市场的行为发生,这也是在我国成品油市场竞争格局尚未有效形成下的无奈之举


    关于成品油零售价格制定原则:管理办法明确,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采取适当财税*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在此价格制定原则下,当国际原油价格在80美元/桶以下时,在加工利润率确定合理的情况下,既可以保证炼油企业合理正常的利润,还可以通过价格杠杆及时调节市场需求,但当国际油价高于80美元/桶甚至130美元/桶时,价格制定上更多地是考虑保障国内供给,而非通过价格调节需求。从定性的角度分析,当国际油价在一个较大范围内运行,国内炼油企业利润波动情况应该小于国外同类企业,但区间内的利润总和变化不大,价格传导对需求的抑制作用则在原油价格80美元/桶以下时体现得更加敏感和明显,价格对需求的调节体现了“防患于未然”的原则


    对炼油行业的影响:新的管理办法下,当国际原油价格在80美元/桶以下时,由于按照合理的加工利润率确定成品油价格,因此原油价格的上涨对炼油企业有利;当原油价格在80-130美元/桶时,成品油调价幅度有可能滞后于原油的上涨,因此对炼油企业的影响中性偏负面;当国际油价超过130美元/桶时,油价的上涨对国内炼油企业的影响是负面的


    投资建议: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原油价格自去年的高点147美元/桶最低跌至34美元/桶,目前反弹至58美元/桶左右,我们认为,在二季度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表现不错、经济短期企稳的情况下,国际油价二季度将维持反弹并企稳的态势,短期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对国内炼油企业的正面影响将持续存在,维持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增持的投资评级

1
查看完整版本: 石化行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