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否认有企业发生爆炸:完全是谣言
中新南京1月8日电
(
朱晓颖)8日上午,络微博及论坛上一条“江苏昆山一企业发生爆炸消息”引起民关注。经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辟谣:完全没有此事。
该传消息称,“早上7:50时左右昆山花桥双华路某企业发生大爆炸,车间大火熊熊”,并且配有多幅图片。
然经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核实,该条消息为假,当地消防无出警记录,望民勿轻信谣言。
透过络散播谣言事件、案件数量近年来有增无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已明确的“络诽谤”入罪标准,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构成诽谤罪,或可判刑三年。(完)(原标题:传江苏昆山一企业发生爆炸
消防部门辟谣):SN123
有意味的“新年第一虎”
2014最后一天他在写新年献词,中纪委biaji扔一个开封市委书记出来;2015第一篇赶上周日的壹周侃,中纪委biaji又扔一个南京市委书记出来。一个没赶上跨年,一个没赶上2015的第一个周一。这节奏,这酸爽。
巴黎查理周刊恐怖袭击案
《新观察家报》称有12人死亡,蒙面枪手为两人,使用AK步枪和火箭筒,时间是上午11点30分。这是1945年法国光复以来,巴黎所遭遇的、造成最惨重伤亡的恐怖袭击。不过一些目击的邻居有不同说法,他们称看到3名、甚至5名袭击者。
媒体札记:走出“西点”
媒体多年来反复的辟谣,终使“西点*校学雷锋”谣言开始土崩瓦解。然而,这仍然不能解除民间疑问——那黑板上的画像是怎么回事?西点人到底知不知道雷锋?
出租车是个腐败行业
为什么说这是行业性腐败呢?汽车作为这个行业最主要的经营设备,理应是资本方承担投资成本和责任,当要驾驶员把车买下来,也就意味着资本方将这一成本和责任转嫁给工人承担。既然资本方连主要的经营设备都不需要承担投入责任,那么,还有什么资格作为资本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