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9时30分至10时30分省消协秘书长来本报接热线
[导读]
购买的商品质量差,没几天就出现问题,商家却不予退款;花了大价钱,原本以为可以得到对等的服务,却惹来一肚子的窝囊气;商品货不对板,承诺有各种各样的高端功能,结果却是不带新功能的老款式。这样的消费经历您可能遇到过,或者就发生在您的身边。5日,消费者吴女士在某团购站上购买了一份2人火锅套餐。8日,到店内就餐时才知道与火锅配套的蘸料并不是平时消费者熟悉的芝麻酱或肥牛料等,商家称其蘸料为与火锅套餐配套,如果需要其他口味的蘸料需要另行消费。由于商家提供蘸料口味不大众化,所以吴女士选择购买一份肥牛料,这需要在套餐费用外加收6元钱,如果需要其他配料,如泰椒圈、香醋等仍需再付费。因为团购时价格已经享受到优惠,吴女士在就餐时已觉得这些不合理,也没有与商家争辩,选择了忍气吞声。
对此,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这样或那样不合理的待遇,千万不要选择自己“买单”,而是应该反映到消协部门,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
如果您也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过烦心事,那么,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今日9时30分-10时30分,省消协秘书长张光宇及工作人员将来本报接听消费者投诉热线。无论是尚未解决的投诉案例,还是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惑,都可以拨打热线电话,省消协秘书长及工作人员现场办公,为您解决问题。
热线电话:0431-88488919。
吴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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