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几名男子想偷渡去缅北挣大钱,和“蛇头”一起做了准备工作,路线选好了,“暗号”对好了,原本以为一切都会顺利推进,不成想几名偷渡者在荒野中徒步数小时后,踩到了马蜂窝,被蛰得躲进山沟里不敢出来,又冷又饿体力不支,只好选择放弃偷渡,最后被抓获或投案。
3月14日,湖南新化县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为了“运费”铤而走险
年11月初,“阿亮”(待查的缅甸籍男子)电话联系被告人张某干,商量以五万元每人的价格组织6人偷越至缅甸,张某干表示同意。张某干随即联系被告人殿某关商量确认偷越方案,殿某关表示认可,且约定除去开支后二人对半分成。
张某干联系李某增驾车将六名偷渡者从某宾馆运送至云南省遮某镇,并告知接头暗号为“小王6个6”,李某增联系了被告人朗某欢帮忙运送。张某干又联系其父亲被告人张某跑负责徒步运送六名偷渡者至芒某镇,被告人殿某关负责将六人再送至离边境国防道一公里位置,之后再由“阿亮”安排他人进行接送偷渡至缅甸地区。
每一段的“蛇头”都心存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只是送一程、带一段,并没有直接带领偷渡者偷越国(边)境,不会有事,殊不知,他们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
马蜂叮咬放弃偷越
年11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某增、朗某欢根据张某干的要求在云南省某宾馆门口按照接头暗号接到了六名偷渡者,并驾车将其六人运送至张某干指定的山脚下,被告人张某跑收走其六人的手机带其六人徒步在山中穿行。虽然预定路线只有十公里,但为了绕路躲开检查,一共走了五六个小时山路。在走山路的过程中,三人体力不支,没有跟上走错了路,不小心踩到了马蜂窝。
三人为了躲马蜂趴在溪水里,还是都被马蜂蜇伤。张某跑等人走回去找人,等把人找齐了才继续出发。到达约定地点后张某跑离开,六人在原地等待,而后,殿某关邀来岳某腊(另案处理)赶到并欲继续带其六人往国境线方向步行。在得知至少还有四五个小时山路才能走到国境线后,六人嫌路程太远,其中三人因被马蜂蜇伤身体不舒服,而且又冷又累,饥肠辘辘,怕到缅甸后被那边的人要挟找家人诈钱。于是六人拒绝并放弃偷越去缅甸,殿某关、岳某腊只好作罢离开。
同日晚,民警抓获殿某关,殿某关协助民警抓获了六名偷渡者。其余被告人陆续被抓获或主动投案。
难逃法网法院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干、殿某关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张某跑、李某增、朗某欢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在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干、殿某关均系主犯;在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跑、李某增、朗某欢均系主犯,依法均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五被告人均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近日,新化法院分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依法判处张某干等5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
为了虚假的缅北高薪梦,六名偷渡者在边境“蛇头”的带领下,经历了一场现实版的《荒野求生》,案情充满戏剧性:因忍受不了马蜂叮咬的痛苦和山路长途跋涉而放弃偷越,在“蛇头”落网后,纷纷被抓,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他们被抓反而是幸运的,如果真的偷渡到缅北,落入犯罪组织手中,等待他们的必将是身陷囹圄,被控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身、财产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广大群众要擦亮双眼,不要相信境外所谓的轻松月入几万的工作机会,天上掉馅饼一定是陷阱。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边境群众要遵纪守法,不要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帮助境外犯罪组织输送人员,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实习生郑怡琳通讯员谢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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