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蜂,大多数人都是敬而远之,但是也有极少数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的人,为吃上几口蜂蛹(马蜂的幼虫),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捅马蜂窝,在搜索引擎中查找相关信息其实能看到不少被马蜂蜇伤后不幸身亡的案例。本案也是其中一桩,可逝者并非始作俑者,而是路过的无辜居民,捅马蜂窝的男子事先进行了防备成功已经全身而退,对于这一后果该男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看看具体的案件经过:为了吃天然蜂蛹,四川男子王某和女友李某决定自行下乡寻找,两人备好杀虫剂防蜂服等驾车到了威远县某乡镇,如愿在一棵树上找到了个直径达30厘米长度达40厘米的大蜂窝。王某穿好防蜂服拿上杀虫剂爬上了树,先喷除了外围的马蜂,再用大口袋套上蜂窝,直接连蜂窝附着的树枝一同锯了下来,女友李某则在不远处劝阻路过的行人,避免因没了窝的马蜂蛰人引发事端。
取下蜂窝后,王某又在树下朝周围的马蜂喷洒了不少杀虫剂,而后和女友驾车返回。但是大批依然有大批失去了巢穴的马蜂在此徘徊不去,所住房屋离蜂巢那棵树不足20米、树下的道路又是回家必经之路的赵某就这样遭了殃——经过事发地点时赵某不幸遭到马蜂群攻击,只提着一个袋子的他除了徒劳地挥舞袋子没有任何办法,之后全身都出现了灼痛和不适。尽管第一时间到了镇卫生院就医,可条件不足的卫生院只进行了一些简单处理便为他办理了转院,医院后,当晚赵某病情便急剧恶化,经抢救无效身亡。
并且当天另有路人被蜇伤,经消防等部门的处理调查,消除了安全隐患后,赵某的家人将王李二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人赔偿赵某的医药费损失费共计三十万。
对此两人辩称,他们取蜂窝的行为和赵某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取走蜂窝后他们进行了善后处理,蜂包也被整个带走,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赵某是因为他们取了蜂窝才被蛰的。并且赵某的病历记载是蜇伤、高血压、呼吸骤停,而非蜂蛰伤导致的中毒及器官功能受损,原告放弃了尸检,无法对死因进行进一步确认,证明捅蜂窝和张某死亡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不足。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给出的证据和证词,被告在中午取走蜂窝,该时段有大量马蜂外出觅食,因此遗留马蜂的数量并不少;原告提供的视频证据显示,赵某有在事发树下采取挥舞口袋挡打马蜂的动作,随医院为蜇伤就医,时间衔接紧密,能为地点和伤人马蜂作印证;另外当地有其它路过被拦截的村民、及目睹了赵某就医的村民作见证,综上可以判定原告所言属实。
至于具体死亡原因,县医院的病历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足以认定赵某的身亡是蜂蛰伤所致,与被告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但因为赵某在身体极度不适的情况下,上厕所时执意擅自拔掉输液管,在救治中存在较大过错,他自身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综上所述,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予以支持,经法院的计算,损失约25万,被告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1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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