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在娱乐圈追星有三重境界,与王国维的人生三重境界相对应。
第一重是“昨夜又晒酷,独自低头,默舔小屏幕”。
第二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掏钱人陶醉”。
第三重是“不必寻ta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公益行动处”。
而现实中,能达到第三重境界并“独善其身”的粉丝着实不易。
这不,最近一些粉丝并不满足于“默舔小屏幕”,将“追星”这件本属于个人娱乐偏好的事情,闹成了扰乱公共秩序浪费公众资源的社会新闻,将“应援”变成了“被救援”。
近日,浙江绍兴,10多名粉丝为一睹偶像真容,冒险上山。面对民警、剧组工作人员的劝阻,仍执意驻守,甚至扬言“拍不到明星我就不下来,除非你们把他们请出来。”
谁料夜幕降临后,这群粉丝被困山中,最终只能报警求助。由于其被困地点山坡陡峭,灌木丛生,民警不得不深夜扛梯上山,直到晚上9点,才将所有人救出。
据悉,被困的十多位粉丝从全国各地赶来,均为00后,年龄最小的16岁。相似的事情,去年刚发生过,浙江金华也有4名年轻人因追星迷路被困山上,在上山途中不小心捅到了马蜂窝,其中1人还被马蜂蛰伤了。
追星本是个人闲暇兴趣,如果能从明星身上得到正能量的影响,值得支持,无可非议。但从机场追星挤碎扶梯玻璃,到为明星“打投”买牛奶倒掉;从飞机滑行时闯头等舱拍照,到“私生饭”高考考场围堵明星,再到不顾危险“上山追星”……“饭圈”极端追星行为屡屡“出圈”。
当追星没有边界意识与底线意识,疯狂的粉丝不仅罔顾自身安全,且浪费社会资源、扰乱公共秩序,“追星”没了分寸感,走向违法违规的边缘,此类极端行为有必要置于法律框架下审视。
公安部新闻中心曾发微博提醒:对于粉丝追星过程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侵犯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依法可处行政拘留并罚款,严重者追究刑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中也明确规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据《北京日报》报道,今年以来,仅首都机场公安局就办理了涉粉丝违法违规追星案件17起,共刑事拘留2人次,行政拘留10人次,行政罚款人次,警告人次。
粉丝非理智的追星行为,一定程度上只考虑到了满足一己私欲,不仅给偶像本人带来困扰,若破坏公共秩序,也会损伤他人的权利和利益,事态严重。由此一来,不仅没有向偶像传达欣赏与爱,反而抹黑自己的偶像。
文明理性追星,才是作为粉丝应具备的基本操守。
而此次“上山追星”的主角皆为00后,粉丝群体年龄整体偏小,心智成熟度不高。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观念,不仅需要家长关爱及时纠偏、学校教育正确引导,也需要明星以身作则多加呼吁,给粉丝正确的指引,明确斥责非理性追星的行为。
青少年应了解到,“追星”并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肤浅的“一睹明星风采”,汲取明星具有的正向的精神力量、欣赏他们卓越的业务能力、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激发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才是追星应有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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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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